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回员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8:43:26
我于06/6/2进入该公司,现公司开出的理由是:“服务态度不好”想解除合同,而且也不出书面通知,补偿一个月工资。
我不同意,坚决要求补两个月。要开出书面通知,后公司就说调岗,降低工资。
这合法吗?该怎么补偿?公司解除合同是不是应该书面通知?
这个公司也拖欠工资!二月的工资还没发呢1

不合法。你可提出解除合同,你仍可获得相应的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加一个月的补偿金。(公司主动解除合同的) 主要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解除合同的主要属于第一种

公司要解除你,应提前30天先以书面的形式向你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上面会有解除原因,解除日期,公司违约补偿金及公司发放等等细节。。。
现在的关键是你的合同是什么时候到期,如果你的合同还有几个月或更长时间才到期的话,那公司赔的补偿金是去年月均工资的N+1倍,你的就是2倍。
还有一种情况,你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期了,公司要在那一天解除合同(即合同到期解除),补偿金为半个月的工资,即0.5倍上年月均工资。
新劳动法上都有规定,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调换岗位,但不能降工资,公司要硬降,是不合法的,他绝对不敢做,只不过是说说而已,目的就是激怒你,要逼你走(自动离职,辞职),他就不要赔你补偿金了,恶人之心奥!
你千万不要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自己解除无赔偿金),记住只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换岗位不能仍胜任的新工作),就一定有赔偿(上面的两种赔法),新劳动法都有规定,有时间好好去看看啦!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对吧?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