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律师针对以下具体案例如何辩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51:11
李某(男)与谢某(女)在婚姻关系期间,李某法律意识单薄,参与赌博以致欠债.法庭判决查封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户主署名为李某).但谢某对于李某参与赌博并欠债事情一无所知,李某也愿意个人承担债务,不想牵扯房屋和妻子.作为辩护律师,应当怎样辩护,使债务为李某一人承担,不关系妻子和女儿?

这是我们的学科论题.希望各位前辈能给予指导.谢谢.
如若法院认为这是恶意逃脱,怎么办?

1、依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赌博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任何使用赌博方式获得的收益也是违法所得的收益。所以,在赌博上欠下的债也不是合法的欠债,任何人都不会承担偿还的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则不应该由配偶方承担。

2、虽然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李某若借不知情的他人钱财用于赌博,原则上该笔债务系夫妻二人共同债务。有一些特殊情况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难度较大。最高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可以参考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我国新婚姻法第19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姻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律师可以从以上两个角度考虑代理思路。

律师代理工作的进行应该严格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不能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者虚构事实。应该在既有事实的基础上,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所以,只要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法院则不会认为是恶意逃脱;如果这样认为,也可以采取上诉,申诉等救济程序。

因赌博欠债不受法律保护。

这是因为借贷合同因内容不合法而导致民事行为无效。

建议从这点着手,搜集赌债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如果从共同财产来切入就很难,因为要证明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很麻烦。

1、因赌欠债是自然之债,即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可以不还。如果赌博时借的钱,就要还。

2、婚姻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且贷款人知道是AA制的妻子的财产不能用于还债,但是是共同的财产就得还了。

赌博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