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行政拘留及罚款金额有没有相关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49:21
我父亲在用数码相机拍摄县法院对一块有争议的土地进行强制执行过程的时候,当场被执法人员抓住(当时没有任何反抗),第二天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处15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5000元,请问这拘留的天数及罚款的金额有没有规定?我认为罚款太多了,而且被没收的相机、手机不能退回!!
谢谢李步同志,我问了是“司法拘留”。现在的情况是法院说交上5000块钱的话马上放人,但是相机不退还,这个事情到现在了我一直都没有得到法院发来的任何拘留、罚款通知等文件(我就是想知道为何被抓、为何罚款,而且这么多),还有法院的人说不交罚款可能上升为刑事案件之类的(威胁?!!),我觉得这过程都不怎么合法,你说怎么办呢?

“以妨碍公务罪判处15天的行政拘留”,表述是否有误?
1.你父亲的拍摄行为不是“妨碍公务罪”,不会判刑;
2.如果是“行政拘留”,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这样就拘留不应超出10天,罚款也不应超出500元。
3.可能是“司法拘留”,建议你找个律师看一下案卷,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