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结束后发现假币,我错还是银行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0:10:37
2008年4月26日下午3点半左右,我与要还助学贷款的堂妹一起来到山东省肥城市老城镇农村信用合作社。此时,合作社里人很多。排到我和堂妹时,我们将4500元人民币交给工作人员A。工作人员A将钱扔在对面工作人员B的办公桌上,一会过后,交易凭条打印结束,工作人员B将交易凭条交给我们。本以为这样一场交易就这样结束。没想到,还有后话。
走出信用社,堂妹怕还贷款还需要其他手续,我们就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询问她学校的老师,但由于不是上班时候,老师的回答也很模糊,我们就返回信用社想咨询一下工作人员。
此时,问题产生,工作人员B问:“你们走什么?你的钱里面找出一张假币”。我一愣,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收到过假币,更别说花假币了。顿时感到自尊心受到侮辱。我承认我很激动,就说:“交易已经结束,出了问题也是工作人员的事情,与我们无关”。试想,谁会拿着假币到银行来花?大厅主任紧接着就将电脑上堂妹还得4500块贷款的交易删除。
后来我和堂妹找到信用社负责人,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工作人员A并没有人工数钱也没有将钱过验钞机,就将交易凭条打印完毕并交给我们。
我始终认为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误,与我们无关。但最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只好又取出100元,交给信用社,补足4500元,大厅主任才批准将我们的还款设为有效。
我相信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素质,不会将钱调包,但这100元假币让我们负责,实在太冤。

不应该,你们负责,是银行的责任!你手中的交易回执上如果有章的话,就是证据,就是上法庭也有效,你们太草率了!
银行是有权没收假币,但如果在交易结束后发现,就是银行自己的责任了!
对你们表示同情!

呵呵,虽然为了100块钱没必要打官司,但是这件事情责任是很分明的。

1、假币确实是你的,虽然是不知情。
2、银行的操作严重违规,属于逆操作。

所以你应该补齐100元假币。银行应没收假币,并向你出具假币收缴单;
对该工作员进行扣分记过处理;对耽误你的时间向你道歉。

和银行协商,实在不行请民警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