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诈骗?还是诱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1:05:11
我刚认识男朋友不久,前天我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他家希望帮我重装下系统.没过一天 他说要去天津 把我的笔记本给弄丢了.他说他在天津派出所已报案,但是我问他是天津的哪个派出所,地址他都说不上.后来有说是他哥们偷的.我很肯定,电脑肯定不是丢了,不是他自己藏起来,就是给卖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以报案吗?算什么法律责任?我是否可以找当地派出所民警 要求他说清楚,并写下欠条.因为他没工作.无收入偿还能力.民警是否可以通知到父母?
刚才给徐滔法律咨询网打了电话. 他们那的律师说 他的行为应该算是 诈骗.或者叫侵占罪.具体还要等民警同志调查.

原因在于 他说已在天津报案,可缺说不出地址 和天津派出所. 后来又说不是丢了 是被他一哥们给偷了.等等.

我是否可以控告他.让他坐牢?

原因呢你问清楚点好.

不涉及诈骗或者诱骗 因为对方没有扭曲或伪造事实让你自愿将电脑给付他 而是你自己主动给付

他对于你电脑的丢失必然存在过错责任 所以你可以获得赔偿 可以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 他没有赔偿能力 还有他的父母是他的法定监护人

你可以报案 有证据的话 涉及盗窃

暂时先控制住他 最起码知道他家在哪里住,在给他一点时间 说出所要的钱而不是笔记本 因为哪怕是他偷的他一般也不会说的 要告他没有确凿证据 告了白告而且人家一想 告了都没事还鸟你吗?所以暂时给他点压力
PS:现在告他简直傻到极点了

我看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既不是诱骗,也不是诈骗。原因是你主动要放在他那里的,而不是他提出要你放在他那里的。派出所也只能调解,不能做任何裁决,因为你没有证据呀。

不管是怎么丢的,在谁那里丢的,只要是电脑被偷了,不见了,都可以报案。
这个不单单是民事责任的问题了,要负刑事责任了。
你报案,找到证据抓到罪犯以后,他负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赔偿你的损失的,这个赔偿是国家强制性的,不需要你写欠条什么的。。。。

应该是侵占,不过告是要有证据的,你最好掌握了有利的证据再告,要不然也是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