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如何办理里收养孩子的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5:37:41
收养方是公职人员,因生理原因从未生育,无子女,刚好有农村一个困难户的六岁女孩,有当地户口,愿意送养。请教行家:
1 办理手续是在收养方还是送养方所在地的民政局。
2 收养方除了计生办出具无子女及放弃生育证明、单位出具婚姻子女情况抚养能力等证明、医院出具无精神病、传染病证明,此外还要什么证明。
3 送养方必须向民政局出具什么证明,
4 送养方和收养方之间是否必须写个协议。
5 如何办理迁移户口。
本人对此一窍不通,而且当前我国小孩送养、收养手续十分繁琐和刁难,各地还有各种土政策,恳请行家能针对问题预先指点迷津,以免搞砸,不生铭感。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四、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请问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小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孩子是否有什么条件限制? 已经有收养事实但当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的现在如何解决? 收养孩子是怎样办理的? 如何收养孩子 我已经离婚,想收养或者领养一个孩子,并且有合适的领养对象,请问都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能认定为收养吗? 我家收养的孩子. 办理收养手续必须到被收养人的户口所在地吗?到什么样的政府机构办理谢谢 婚后多年未育,想收养一个孩子,哪里有?求各位帮忙!!!一定履行法定的收养手续。 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但已抚养弃婴五年,这个孩子交通事故致死,养父母能否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