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否可以转到武汉经济开发区单独立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46:37
大家好,我于2004年7月在武汉一所大学毕业,同年11月将户口转到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集体户口).毕业后一直在武汉工作,05年底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单位工作至今.2007年8月在开发区购买一二手房.现想将集体户口转到开发区小区所在地单独立户.经询问,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说可凭开发区派出所准迁证将集体户口迁出单独立户,可是开发区分局户籍人员说我这种情况不能单独落户,不知为何?急盼的想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你先看看买房入户的条件: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具体官方文件是:http://www.whga.gov.cn/xzspxm/7284.shtml

中心城区是指武昌区、洪山区、汉阳区、青山区、江汉区、江岸区,桥口区!经济开发区到底怎么算,谁也说不清楚,所以双方有不同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