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出走6年我该如何离婚?夫家的人挑唆儿子不认我,离婚我还要给儿子抚养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1:46:03
我原本是在广东河源结的婚,但在2002年5月份他离家出走,我原本在两年之后在当地法院上述,但因为他们是当地人(我是北方的)所以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现在我与去年把我的户口迁回了老家,请问我应该在哪里起诉离婚?谢谢!

你丈夫这五年内有踪迹吗?如果没有,就可以向他所在的法院提出申请,宣告他死亡,这样婚姻关系就直接解除了。法律规定五年内没音信就可宣告死亡。

正常情况下应该在他那里起诉,但如果他下落不明,就可以在你所在地起诉。

你们分居6年了,明显处于感情破裂,找个律师,这个官司很好打。

如果你儿子没成年,抚养费你还得给,而且如果孩子还小,可以申诉要孩子判决给你,有利于其成长。即使他不认你了,但是他总是你儿子,长大以后他会理解你的。

你只要到政府打一下证明就可以离婚~~~证明你们已经的分居好几年了~~~你就不要再去起诉离婚,直接到政府把你的情况说清楚,打个证明回来,然后 就去法院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视为事实离婚.
问题就在于这个孩子了,看你要不要.男方看情况想要这个孩子,但是这样的话你必须支付抚养费.如果是你想要孩子的话很容易,给你支一招.
直接带上孩子和贵重物品回老家,到时候男方如果要孩子就会想办法,打官司等等,你的户口已经迁回了老家,要起诉你就要在你老家当地起诉,这样你就以逸待劳吧,反正已经分居6年了,离婚是肯定判的了.至于孩子,鉴于你老公离家6年,你得到抚养权根本不是问题,因为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这样你可以得到男方的抚养费.
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那你就直接走,不过他们可以起诉你要求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大概就这么个情况了.

具体问题还是请律师介入帮助为好。

直接带上孩子和贵重物品回老家,到时候男方如果要孩子就会想办法,打官司等等,你的户口已经迁回了老家,要起诉你就要在你老家当地起诉,这样你就以逸待劳吧,反正已经分居6年了,离婚是肯定判的了.至于孩子,鉴于你老公离家6年,你得到抚养权根本不是问题,因为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这样你可以得到男方的抚养费.
如果不想要这个孩子那你就直接走,不过他们可以起诉你要求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就可以视为事实离婚""
我真是服了你了,闻所未闻,民法上的事实婚姻都不承认了,还来个事实离婚
有两个办法1\向法院起诉离婚
2\申请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