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问题,请这方面的专家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3:16:41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6年,现在合同到期了,请问新的劳动法是不是有没有赔偿?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6年,都有感情了,现在公司不和我续约,叫我打包走人,我该怎么办,谁能帮助我?

因为你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没有满十年,所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支付你经济补偿让你离开的,这个只能由你和单位私下协商了,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帮不了你,但在经济上可以补偿你的,具体见下面的分析:

你合同到期离职是有经济补偿的。

首先要明确,在经济补偿上要同时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分段计算。

2008年以前,适用《劳动法》。

2008年以后适用《劳动合同法》。

适用的结果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即08年前每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一年补半个月。举例来说:08年前共5年8个月,则补5个月加半个月的工资。08年后4个月补半个月工资。

同时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

是有赔偿的。你们之间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最少给你不少于工作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