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算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33:33
从学校中技毕业出来进了钢铁厂学电焊, 定的月薪500 , 做了2年了到700, 加班不算钱 算成休 但一直没主动放我们休 单位有事就去 没事就休息 有时候他们正式工能换着休息 但我们天天来
有时候出去做事 长期12小时 最多的时候连着上了10天的长夜班 但没加班费
个人感觉这个单位不重视员工,以前50个人走了40 公司没反映
手套发的都少 一个也2双 有时候工作量一天就要破2双
这次签的合同是2年的,签的时候就是一张白纸 上面 什么也没写 问2年只内有没张的 上面说封顶了 700
请问下 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反了劳动法?

我觉得有这样几个问题;
1.看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多少,如果在北京,按照你的月工资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属违法.
2.劳动法规定,每日工时不超过8小时,有特殊情况的,加班是要有补贴的.
3.签定的劳动合同肯定违法,最基本的条款都没有.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救济途径:劳动仲裁 诉讼
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检察部门反应(一般情况是当地劳动局下属的劳动检察大队)。

当然算了,怎么感觉你现在是在旧社会呢~呵呵~换工作吧~你可是技术工人哪,现在技术工人满吃香的啊,不伺候它了,不过是建立在你的真材实料的基础上的哈~

好运~

违法了,建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这公司太多太多的地方不符合劳动法的,赶快走人吧,倘若想得到相应的赔偿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吧!

违反,告他

严重违反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