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人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45:48
有一个人,拿着不同的手机号码骚扰我,经常给我打骚扰电话,和给我发些不良的短信,已经快持续一年之久,而且他好像很了解我家的状况,今天到我开的店里,门口贴的一张纸,上面的语言不堪入目,请问下,我因该怎么办!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刑事责任:《刑法》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建议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