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发贴,麻烦事。篇幅短。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21:38
我和邻居一起建房!当地规划为统一6层!!起初为了能省一些财力和尽量扩大一些房间的使用面积的原因。和邻居商定用一公用墙(墙宽24公分,各占两家宅基地12公分)。但由于邻居的人品问题中途产生矛盾。大家公认我方没有什么大的错误。主要原因在于邻居。(这样说是因为邻居的亲弟兄认为我方是正确的。错误在于对方)。因为是6层所以为了公平起见当时双方写了一愤简单的合同。大致意思是1-3层的公用墙由邻居负责施工(包括砖头,水泥,沙子等用料。)4-6层由我方负责。中途不得已任何理由发生改变。现在他把第一层已经盖好。2层一点也没有施工呢。由于矛盾他要求现在停工。见于这种情况他的弟兄们开始插手协调这件事情。但他不让他的弟兄们管。今天得到消息:邻居有现在长时间停工的意思。但没有确凿的证据。是听别人说的。假如他停工我方肯定我法施工。因为现在分开。(不用公用墙)已经不可能。但如果我施工,因为有他的12公分,他不让施工我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他现在不盖。我也肯定盖不成了?有没有法律能保护我的利益?再找人协调也不太可能了。求大家帮忙出个注意。!!!谢谢!!!!

民法里面有一中权利的叫做地役权,意思是你有权利要求合理地使用你你的邻居的部分地方,为你提供一些便利。所以,就算他不建房子,你也是可以建的,而且,那共用墙你跟他都有份用,应该一起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