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名下有私房一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11:16
爷爷名下有私房一套,生前与我爸爸妈妈和我同住.赡养也是我们.
4年前爷爷去世,没有发现遗嘱.
现在3个姑姑(户口不在这套房产下)要求和我爸平分房子.
想咨询下达人,法律上该如何操作.

现在房产下户口只有我爸,我妈,我三人.户主为我爸.
另外,整理爷爷遗物时至今没发现房产证,这又该如何操做.....
感谢楼下3位的解答.
再多问一句,怎么样的证据才能算是我们尽了赡养义务的依据呢..
当时爷爷健在时,说实话我们根本没考虑到要为了日后这样的事去保留证据...

1.没有留下遗嘱,但是赡养的你们,从这一点上看:你们家肯定要多分,平分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们愿意平分。如果你们能证明她们一点赡养的义务都没有尽到,那很可能她们一点都分不到。
2.到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查一下,没有房产证可以补办,那有登记备案的,可以查到。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您父亲同您3个姑姑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共同继承该房产,但由于您父亲尽了全部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除非您有证据证明您姑姑没有尽赡养义务,其不可以继承该房产.

按照法律规定,你的3个姑姑是有权利和你爸爸平分房子的.
你们现在不想和你3个姑姑分房子,只有一个办法就是 只有证明你的3个姑姑在你爷爷生前没有尽的赡养义务.这样法院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给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