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被告人赔偿原告人民币8000,但是被告拖着不给,应该怎样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6:51:41
已申请了执行判决

你说的是那些老赖吧。你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①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②法定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③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首先,你申请法院执行是对的,你已申请执行,关于申请时效问题就不再多说,其实根据新《民诉法》公民、法人申请执行的时效都已经修改,楼上回答是以前的申请时效。8000元多元能否执行到位,关键在被执行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比如:银行存款、房屋、车子,法院进行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扣划,对房屋、车子进行拍卖,若以上手段都无法执行到位,法院还可以拘留被执行人十五天,迫使其履行义务。

叫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