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性休克死亡能否确定当事人就是真的死亡了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42:39
我哥被凶手刺中了腹动脉,.也就是人体最大的一根血管,凶手的这一刀就将我们家人和我哥阴阳相隔,到现在凶手抓到了却被我们当地公安局及刑警队确定为神精病听刑警队的人说,凶手现在是不会负什么刑事责任了,请问像这样的凶案,难道凶手就真的一点也不负刑事责任吗?还有就是我哥当时在医院确定为失血性休克死亡的时候,几分钟的时间,法医就打电话叫殡仪馆的车把我哥强行带走,当时我的父母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着我哥,而且现在我们家属一直在怀疑,我哥到底当时是否真的死亡了?在体温趋于正常体温的情况下,法医的所作所为是否合理???请各位帮帮我们`非常感谢`!!!!!!!!1
可是那个凶手一直在我们县城踩人力三轮车的呀!现在我急向你们这些好心人求助的最大原因就是:凶手家庭背景很厚,而且据我们家属去凶手的老家和现在生活的地方调查是:凶手一直都是一个很正常的人,.只是他为了想逃脱刑事责任,而且据调查,凶手的家庭背景很厚的,所以我才向你们求助的,如果真的是一个神精病,那我们就不用到处去喊冤了,可经过我们的调查和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行为能力人~知道了吗?这位网友也许是我的表达能力不好~!请好心人帮帮我们家~~~~~~~~~像这种应该求助什么部门,我看我们现在求助县公安局也没什么用了,因为全部都是黑暗~贪官~!!!!!!!!!!!!!!!所以我才来百度知道吧求助于你们~再加上我们家条件本来就不好~如果有钱的话,直接拿几百万去打官司~!这个社会我是看透了的!~哎~难道没钱的人就该死吗?

既然医院已经诊断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那么他也肯定是依据心跳、呼吸、脑电图等才做出诊断的。失血性休克只不过是导致死亡的原因。
如果经过司法精神病鉴定是精神病,且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他就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有部分行为能力,那就负部分刑事责任,看具体的鉴定书。
一个踩三轮车的人家庭背景很厚?这个不说了。踩三轮车的可以是间歇性精神病,在他发病的时候还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现在问题就是那个人到底是不是精神病,如果你不相信警方的鉴定书,你可以要求重新做一次精神病鉴定。至于法院最后采纳哪个结论就看法院了。

失血性休克并不能确定当事人就是真的死亡了。
大量失血引起休克称为失血性休克(hemorrhagic shock),常见于外伤引起的出血,消化性溃疡出血、食管曲张静脉破裂、妇产科疾病所引起的出血等,失血后是否发生休克不仅取决于失血的量,还取决于失血的速度。休克往往是在快速,大量(超过总血量的30~35%)失血而又得不到及时补充的情况下发生的。
在很多的情况下,对出血做出诊断并不太困难,病史和体征都能反映出血管内容量不足和肾上腺能的补偿性反应,然而,实验检测却不完全如此,因为在急性失血后的短时间内,体液移动还不可能很明显,难以通过血液检测指标反映出来,若失血的过程稍长,体液移动逐步增多,就会使血液呈现浓缩,表现为血红蛋白增高,血细胞比容上升,尿素氮与肌酐的比例增大,如果失血的过程较长,失血量较大,特别是自由水丢失逐步增多,还会发生血清钠增高,总之,对休克的失血量应予以充分估计,临床上往往估计不足,值得注意。
当失血较大,引起严重的低容量性休克,而在临床上还难以掌握住切实的和规律性的变化,特别是复苏补液治疗还难以显示积极效果,则应该考虑可以放置中心静脉导管或肺动脉导管,进行有创血流动力学的监测,通过中心测压可以观察到中心静脉压(CVP)和肺动脉楔压(PCWP)降低,心排出血量降低,静脉血氧饱和度(SVO2)降低,和全身血管阻力增高。
饮食保健
患者应注意休息;溶血发作期不宜吃酸性食物,如猪肉、牛肉、鸡肉、蛋黄、鲤鱼、鳗鱼、牡蛎、干鱿鱼、虾、白米、花生、啤酒等,宜吃碱性食物,如豆腐、海带、奶类及各种蔬菜、水果等;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应注意皮肤、黏膜的清洁护理,保持口腔清洁,预防肛周感染;恢复期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