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体裁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31:45
文章体裁既可分为: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又可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这些文章体裁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历来对文学体裁的划分,因为依据的标准和原则不同,而有各种不同的划分方式。文学体裁划分的原则有三个方面:第一看文学语言运用的特点;第二看艺术形象的塑造方式;第三看结构、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根据这些分类原则,文学史上对体裁的划分主要有三种方法。

1、 二分法

二分法是我国最早的分类法,也是“文学”与“文章”尚未分家时的一种粗略的分类方法。它是根据作品的语言是否押韵而把所有的文章分为韵文和散文两个大类。韵文指有一定节奏和韵律的作品,如诗、词、歌、赋、铭、诔等;散文是指没有固定节奏和韵律的作品,如神话、寓言、游记、小品、小说、论、表、奏、檄,以及历史、哲学、各种社会和人文科学的文章等。二分法也叫“文笔”之分。在魏晋以前,有韵的韵文作品叫“文”,无韵的散文作品叫“笔”。如刘勰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 [1] 那时的“文笔之辨”,也就是韵文与散文的区别。后来文学样式增多,“二分法”显得过于笼统,局限性较大,不能适应文学体裁发展的需要,人们不再使用这种分类方式。

2、三分法

三分法是欧洲文学史上流行的一种传统分类方法,它是根据作品塑造形象的不同方式而将文学作品划分为三大类: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亚里斯多德的《诗学》第 3章中就有“三分法”的雏型。亚里斯多德之后的贺拉斯在《诗艺》中也是持三分法,再以后的德国黑格尔和俄国别林斯基都采用了这种分类方法。

依据三分法,叙事文学指的是通过事件的描述来刻划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借以反映现实,表达作家思想感情的作品。抒情文学指的是作家通过抒发某种思想感情来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在这类作品中,作家直抒胸臆地表达对现实生活的爱憎情感,一般不太注重故事情节,篇幅也比较短小。戏剧类文学是指那些将人物安置在舞台上,认人物通过语言、行动的表演来再现生活和刻划性格的作品。亚里斯多德指出,叙事文学可以“象荷马那样,时而用叙述手法,时而叫人物出场”;抒情文学可以“始终不变,用自己的口吻来叙述”;戏剧文学则是“使摹仿者用动作来摹仿”。黑格尔指出叙事作品以叙事性语言“按照本来的客观形状去描述客观事物”;抒情作品以抒情性语言表现的“是主体(诗人)的内心世界,是观照和感受的心灵”;戏剧作品是兼用叙事性、抒情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