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问问,精通法律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53:56
我想问的是:我有一朋友他老家因为要建水库山被淹了,国家给了补偿,是按当初的生产队分的.每年都要交税.可是在2005年他把户口移走了,在2006年山被卖了,不知道他能不能拿到赔偿金呢?
他们那里是6年分一次田的,田与山是一起的,只是山没分固定的.而最近(即08年)6年到期了,又要再次分田了.

根据我国的政策,在农村,你所说的田和山都是集体财产,按照户籍来分配。既然你朋友的户籍已被移走,则他是无法继续分田的。
赔偿金是政府对于征用土地的一种赔偿,作为土地的前使用者,你无权得到赔偿金,因为这是对于今后无法正常使用土地的赔偿。你朋友的户籍已迁出,即不会再使用该土地,所以是无权分得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