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8:33:41
我父母离异 我抚养权归我父亲 但是在他们离婚前他们买了一套我母亲单位的集资房 在离婚协议书上写的以后房子的产权给我 母亲享有一间房间的居住权 在他们离婚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去居住 但是近日我母亲又组建了个家庭 但是他们搬到那个房子里面去住而且把所有的房间都占了[那套房子是2层复式的] 我想进去住但是他们又不肯让..请问我可否依据我父母当时的离婚协议书为依据所要房屋的产权来保护我的利益 现在产权上写的还是我母亲的名字 我可不可以用离婚协议书上的协议作为法律的依据要求我母亲变更产权呢?...请各位法律方面精通的师傅帮帮忙 谢谢 这个问题很困扰我
双方都签过字了而且有民政局盖章

1、房子“以后”归你,“以后”是指你成年后吧,如果是,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这个条款实质是一个附期限的合同,你父母约定到时由你取得房屋所有权,该条款是有效的;

2、在你成年之前,你母亲是房子的所有权人,有权使用该房子,也有权拒绝你去住(很遗憾,你归你父亲抚养);

3、你成年之后,你可以凭离婚协议要求你母亲履行义务。根据物权法规定,你母亲不履行时,你可以向房产部门申请异议登记,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打赢官司房子自然归你。

离婚协议的内容有效,即可以此主张你。因为你母亲那方只是暂时的居住占有,没作他用,没有发生其他物权债权关系

不可以,因为产权上是你母亲的名字,按物权高于所有权规定,你不能用你父母的离婚协议书对抗你母亲的房产所有权.
这房子只能属于你母亲,只能由你母亲使用\占有\收益\处分,你无权干涉.

除非双方签字,而且有登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