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是否应补缴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2:40:18
我99年到04年在广西的某公立学校当老师,这5年虽然没有参加社保,但是是视同缴费的,04年我从原学校辞职,休息了3年,07年到北京工作,重新开始建档交纳社保,因此,我04年到07年之间断了社保3年,请问:
1、我是否有必要补缴这3年的社保?
2、如果不补,是否对以后领养老金有影响?
3、社保规定的15年是连续的还是累计的?
4、3年的社保(含滞纳金)大概共需要交多少钱?

在目前政策下

1.你不能在北京补的,要补的话也是回户口地去,况且对于补交没有统一的规定,要看当地的政策的

2.你的那段时间的工龄在北京是不被承认的,因为北京不接收外地户口的社保转入,自然不会承认原来的视同工龄了,影响就是少了那几年的交费年限累计

3.累计计算,但是现在没有全国联网,所以各地都是分开计算的,你如果能够在北京累计交费15年并到退休年龄,那么可以在北京领取养老金的,达不到或者中途离开北京的话,可以向户口地转移,然后再根据户口地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可以领取养老金

4.这个需要你咨询户口地的社保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