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22:46
1998年5月6日,某机关工作人员林某被举报有给外国提供情报的行为。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察后,提请林某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经人民法院审判后,以资敌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和没收财产。林某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前,林某被国家安全机关拘留5天,逮捕羁押2个月。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狱发现林某在判决前还有贪污行为,移送监狱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处理。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与前述资敌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5年,并追缴贪污宽1万元,附加刑处罚金5000元。林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到二审判决之日,林某正好被移送执行2年,于是另执行“2年9个月零25天”。在后两年多的执行中,监狱工作人员曾指使另一服刑犯高某殴打林某,林某花去500元医疗费。在上述所有刑罚执行完毕并被关押5年后,林某经再审,均被判无罪。
1、林某被执行5年徒刑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
2、对国家安全机关的拘留,林某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
3、林某对逮捕决定可否提出赔偿请求?为什么?如可提出,应向谁提出?
4、林某对没收财产提出,应向谁提出?为什么?如可以提出,应向谁提出?
5、对高某殴打造成的伤害,林某应请求民事赔偿还是国家赔偿?应向谁提出?
6、林某对剥夺其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可否提出赔偿请求?

请联系相关原理,回答详细一些。谢谢!
我觉得三楼说的不对……

1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要求赔偿,因为国家有豁免权不可能做为被告
2对国家安全机关不可索赔,因为它是经过检察院批准,国家赋予他一定拘留权限。
3对逮捕决定不可索赔,在当时情况下,检察院是合法做出逮捕决定
4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提出,因为一审判决不是最终判决,二审判决是做出最终决定处罚
5民事赔偿,向监狱工作人员直接指使和高某索赔,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监狱工作人员指使他人殴打林某不是国家赋予的职务行为,国家不承担责任
6附加刑不赔偿,国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间接利益不赔偿,精神损失可以索赔。
我楼下你的懂不懂什么叫职务行为,职务行为是国家赋予其工作的直接权力。国家赋予监狱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管理监狱,工作人员指示他人殴打受害者的行为明显不是国家赋予的行为。

楼上第5条答的不对。应向监狱要求国家赔偿,监狱工作人员能在家里指使犯人打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