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请专业律师帮忙解答,本人要被拖死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34:45
情况说明:
本人(宋先生)与荔湾区中山七路华福里16号C2306业主(曾国霞、沈昕宁,以下简称房东),于2007年4月17日签订相关租房契约,合约执行时间为07.4.20-08.4.19,在此期间本人没有任何拖欠房租现象。
在合约即将到期前几日,因为没有第一时间找到另外的住房,本人就与房东协商(多住几日,多住的时日房租按日结算,水电管理费正常结算),房东告知这件事情全全交给中介(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陈小姐,当时促成租房合约的中介,以下简称中介)处理,本人就与中介协商,中介说可以继续住下,房租按日结算,之后本人一直住到4月25日(合计6日),并通知房东26日或者27日过来结算接受房屋,直到4月29日,房东老公(沈先生)过来找我,以结算水电、管理费、煤气费等费用,拿走几乎所有一年的缴费单据,以房屋装修为由,拿走房屋的1串钥匙及门卡1张,并告知我近几日内会与本人结算清楚。
当4月30日,本人企图去拿回我剩余物品(一张2.5m*2.3m床垫,一张单人铁床,一把小办公椅)时,发现房屋锁已被换,本人就立即让房东与我结算,并要求退还扣除相关费用(350水电等杂费+420多住6日费用)后的押金,合计3400元押金。
但是当我找到房东时,却被告知她不再处理这个事情(也就是不想管了),交给她老公沈先生处理,此时沈先生却告知我,他们并没有同意按日租一说,都得按月租,如果要退只能退一个月押金给本人,剩下的水电等费用就不算了。
补充说明1.:上面说到,我和房东协商按日租,她说交给中介处理,中介告知我可以按日租,现在沈先生确完全否认,这里的责任应该是房东和中介的责任,和本人没有直接关系。
补充说明2.:没有任何合同、书面文字说明我必须按月租,如果强行要月租,属于强买强卖,就算我被迫按月租,我也应该住到5月18日,但是在没有到时间前,房东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把房屋的锁换了,此行为的性质,大家应该都清楚,派出所的人也清楚。
补充说明3:房屋合同第七条第6小点,明确说到“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契约或已解除契约后,乙方(本人)逾期不交出承租房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月租金20%收取违约金”。本人的行文严格的说应该是符合此条款,本人也愿意支付其违约金。
在本人的一再催促

都是口头说的,有没书面文件,这个不好办.
找中介应该找大的公司,很多人都是为了省钱而找小的公司,但是出了事小公司肯定不管,大公司为了自己的声誉肯定会帮着解决.
没法解决,只能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