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做道题(澳门民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22:37:56
甲女1998年2月偷渡来澳后,便一直在乙男家作为佣人;她当时只有十五岁。1999年,乙的一对孖生女儿中学毕业后便去了加拿大读书,乙的妻子丙一方面因为担心她们,另一方面因为对澳门的未来没有信心,於是便决定陪她们一起过去加拿大熟习环境,为将来移民铺路。
甲继续为只剩下一名成员的乙家工作。
1999年12月某日,乙为了性欲企图而骚扰甲,甲因为无经验便同意与老板进行性交,并因此而怀孕。知道甲怀孕后,乙便在氹仔买了一个单位,把家俬都搬了进去后,乙便与甲搬了进去。
大厦邻居目睹该对夫妻搬进新居,目睹甲於2000年2月抱刚出生婴孩A从医院回来,并目睹他们以父母亲应有的爱及关怀照顾及料理初生的婴孩。邻居一直把他们视为一家人,一个由一对年龄差别颇大的夫妻与一名独女组成的小家庭,但无人知道甲当时是无证的,在山顶医院分娩时她借用了朋友丁女的身分证明文件,其后更以该证件和所载身份资料为女儿A登记。
1999年12月丁在澳门结婚,但在2002年便与丈夫分居。
2003年7月,乙於妻子及女儿的强烈要求下,移民加拿大。
在离开前,乙答应甲会写信给她,亦会寄钱回来维持甲与女儿的生计,且一入籍加拿大后便立即回来。但乙离开后便音讯全无,甲非常担心,唯有去找甲的朋友打听消息,从而得知甲一抵达加拿大便死於交通意外中,现在他的妻子正在澳门处理甲於本澳的财产。
1. 甲想把A登记为自己的女儿,她应怎样做呢?
2. 乙又怎样才可对其女儿确立自己的父亲身分呢? 确立父亲身分后会有什麼后果?

你写的最后一段怎么名字和问题都有矛盾的!
大概一说吧
1.要登记成自己的女儿,只需要按照程序变更登记就好.收集好邻居们的证词和证言.
2.最简单的就是做DNA鉴定了,再加上邻居们的证据.确立父女关系后,可以继承乙死亡后的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