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诉讼中,伤残等级鉴定依据何种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39:02
乘客乘坐客运公司的车辆,发生事故后乘客无责任。如果按违约提起诉讼,在伤残等级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依照的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作出伤残等级鉴定,还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作出伤残等级鉴定?请详细说明,感激不尽!
补充下!应该是游客起诉旅行社违约,车辆属客运公司的。

以事实为根据,以国家规定为准纯,自己去鉴定谁能相信?对事实不信接收的证据、法律依据,为什不拿去鉴定?对事实、国规不认,胡扯、隐瞒、毁异、篡改,处罚一百万至五百万元人民币如何?

(一)应该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做出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律师提醒】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