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尝金应该向所在的公司还是向劳务公司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10:57
我的职务是公交公司的驾驶员,我们的上班时间每天一般要在13小时以上(公司在工资单上写的时间)这应该是劳动法不充许的吧!由于工作量太大本人自认为身体吃不消了,很多同事都得各种职业病了,想要主动辞退,劳动法是否有对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尝金的法规啊?我以前没签合同的,但有员工卡和银行上的工资是2004年4月份起的,前年是和同属公交集团的劳务公司签的合同,但在一汽公司上班,我能不能得到那笔赔尝金啊,公司是不会主动的,以前好像有一批同事起诉过集团,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事,但后来可能是庭外和解了,我应该是向法院起诉呢还是向劳动局求助呢!
我上班时间一般正常的话是一个月20天到23天,工资计算方法是基本工资加167个小时之内每小时4.7元,超出167小时223小时之内的中间时间是两倍,超过223小时的是三倍计算的.
如果自己提出要辞职得不到赔尝金的话,那就是要找出公司的过错,公司给我们按排一天上班时间超过13小时像我们这种驾驶公交车的职业是否违法呢?如果是的话我可以得到赔尝金吗?

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
劳动法所谓的满一年一个月是在员工非过失性被公司解除的情况下的。
首先我来分析一下您的情况。
1.您是属于劳务派遣,也就是您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公司建立的,一汽公司和你只存在用工关系,一汽本身不必要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你的合同应该跟劳务公司签订。所以是否有合同,你要去看看你跟劳务派遣公司有否合同,如果没有的话,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08年2月开始的双倍工资。但你似乎是跟派遣公司签了的,那这个问题不存在。也就是说合同方面公司是合法的。
2.工时问题,国家规定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这个你可以自己计算,如果公司不合规,也可以适度要求损失补偿。
3.关键的你考虑的赔偿,可以明确告诉你,如果你自己给出了辞职信,那么单位一分钱都不用给。
如果你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那么可以先去检查,如果结果属实,则可以要求进行工伤鉴定,一旦鉴定结果存在,那么公司就要给你工商待遇了,这对单位而言是很大的压力,这才是你与单位协商最大的筹码。
所以,基于目前情况,你要做的是寻找一些公司过失性的东西,以及与公司协商的筹码。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是没有补偿的。
补充,那你要详细咨询一下你们单位的工时制度了,如果是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话,可能并不违法.
另外,就算确实超时,加班事实的举证又是很困难的。而且,一但失败,就失去工作也没有经济补偿金,很有风险的呵~
另外,赔偿金是问劳务公司要的,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他而不是一汽

1、这应该是劳动法不充许的吧!是的。
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尝金的法规啊?有规定。
3、先劳动仲裁,不满意在起诉。

具体问题是可以以公司不给加班费辞职的。可以要求公司给于加班工资,至于双倍工资的问题,因为公司已经和你签订了合同,是没有双倍工资,如果你自己辞职,也是没有工作满一年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

向谁都应该可以,应该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再提起诉讼。

问题很复杂,法理学上的解释多种多样,很多细微末节的细节不同都会导致结果不同,你这种情况可以先去询问一下以前起诉过集团的那些同事,问问结果,然后去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看看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