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错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0:26:2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关键看看是不是违反上面所说的,如有,可解除合同,且不支付赔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分为三种:
1,过失性辞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无过失辞退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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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看一下您的情况属于39、40条所列几种情况中的哪一种。经济性裁员可以排除了。
你犯的错如果不属于严重的过错或者严重失职的话,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行使39条所说的解除权的。若属于39条所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和你解除合同,而且没有赔偿。
当然,如果你自己辞职的话,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见劳动合同法37条。
1.你犯的什么错,企业规章制度有对你这个错误有明确性的规定是什么处罚吗.如果企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