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个人所得税 ~~~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19:27
现有套住房,原户主名字是我的父亲(房产日期是98年),但父亲病逝所以过户给了我的母亲,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日期也更改到过户给我母亲的那天(06年),现在想卖掉 请问这种情况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吗(该房属于是家庭唯一住房)如果用交,应该交付多少。(好象是商品房吧,下有两层商服)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国家有关房地产税收政策实施后,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对个人二手房交易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也众说纷纭。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10日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该发言人说,对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早有明文规定,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在征收。首先,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一是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是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三是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该发言人说,主要有两种情况可享受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可享受相关优惠。

根据之上条款你应该是不用交税的《对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所得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该发言人说,主要有两种情况可享受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最好自己多看看相关资料,现在国家都不按章办事的呵呵。我是做会计的,可是都是做假帐,没办法啊,要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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