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17:27
我在一个电脑公司上班,上班的时候老板也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他说试用期是一个月,试用期没工资。我做到第二个月我有急事要去外地,而当时我也上班时间总共有两个月8天,这期间都没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的协议,我走的前一个星期给老板递交了书面的辞职申请,而他只给我第二个的工资,后面8天也没给,连试用期的工资也没给。请问一下,我可以找老板给试用期的工资,但那后面8天的是否可以找老板给呢??

你公司涉嫌违法,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应在成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你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试用期是一个月,那么在转正后就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公司。而不是一个星期。
另外,你提前通知后满一个月可以离职,公司必须支付你相应劳动报酬。
若对方不支付,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