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强制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12:55
我公司欠别公司88000钱,帐户被冻结97000元,08.3.10下了判决书要我公司支付对方88000元和07.5.26至今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及诉讼费1970。又于08.4.30发来了执行通知,要我方于08.5.10前自动履行,否则要强制执行。我就是想知道如果我现在给他付的话,要付多钱的利息,还有如果我不付,让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会怎样?
可是我是要把钱付给对方公司还是付给法院呢?法院给我们下达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上也没写啊,只有判决书上写了如不服本判决十五日内将起诉书和起诉费用给了一个中级法院的账号,各位大侠能不能给个专业点准确点的答案啊,并且我已经被冻结了97000,如果我把钱付了,被冻结的钱是不是就可以解冻了?

全额:欠款+利息+诉讼费用.
建议你自动履行,因为你的帐户上已被冻结了97000,法院可依债权人申请而令银行直接划款

我觉得你应该自动履行.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让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对你的声誉会有影响

越早付损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