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处理企业员工长期未婚同居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18:13:32
我们单位企业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如下:未婚员工一年以一次探父母假,已婚员工三年一次探父母假,费用包干。我们企业某些新引进的大学生,为了多领取探亲费,同居而不进行结婚登记。请问企业怎么规避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国家现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毕竟人家是两情相愿的法律也不应该有过多的干预。但作为企业可以因为“某些新引进的大学生,为了多领取探亲费,同居而不进行结婚登记。”的相像单方面修改这方面的规定。
比如加进此种情况的免责说明。

进行修改相关规定,是我们的规定正规,而且更加严谨.

修改相关规定,取消探父母假,在上海就没这个假的,是你住的远,管单位什么事,假如,你不干,我找当地人干,那怎么会有探父母假,还给探亲费????你们单位有病吧,给假不扣工资已很好了,还给钱,你们是什么单位,我来应聘

我也是大学生,还是上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