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石油管道占用耕地有关赔偿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08:32
石油管道占用耕地,有谁能帮我解答以下具体的赔偿办法,有关青苗赔偿,树木赔偿,地面上附属物赔偿,经过了高压线赔偿风波,至此有人知道解决办法么?还是就根本没有解决?

管道占地一般是临时用地,在修建的过程中用地,完成后把管道填埋好,地表恢复。在此过程中会根据用地时间对农民进行临时用地补偿。举例来说,占了一年,那根据一年的收成进行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如地表面上有别的建筑或者树木,管道建设过程中会被破坏,也会按照当地政府的标准进行补偿。
如果是永久征地,比如说一些设施或站场等地面建筑修建,那就需要到当地建委、国土局等部门办理永久征地手续。费用会比较高,但具体到农民手里会有多少就不一定了。
一般来说,临时用地,一亩地一季是几百块钱,树木根据树种和树龄标准也不一样,坟地、窖等一般是1、200块钱。
总体来说管道建设单位,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标准,在各方认证统计的数据基础上,合理合法的补偿,补偿款通常会统一交给某一级政府,省、市或县,然后由政府逐级下发。但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说滞后等等,不好细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