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代理进口 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08:48
我公司是一家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现做了一笔代理进口业务,帐务如何处理?

即:我公司代理A公司从国外一家公司(B公司)进口一批货物,A公司先把货款100%汇到我公司帐上,然后我公司支付100%的货款给国外的B公司,
1。请问帐该如何处理??

2。这样是不是就没有库存?譬如我公司收取的代理费用是2000,这是不是就是营业收入?我公司给A公司开具代理发票即可?入凭证是以什么为依据?还需要付上代理协议吗?还是只是代理发票即可?

3。因为以我们公司的名义付汇,这样付汇核销会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样海关的增值税发票我们就给A公司就可以是吗?
望详解!
4。还有就是,上个月我没有按照代理这样操作,等于是以我公司的名义进口的货物,然后在销给A公司。可是这样就产生了存货,还有汇兑损益,很麻烦。所以,我们想能不能把上个月做的帐作废,以代理的名义重新做帐?问题是已经去税务局申报了,想求教高手,如果我去税务局怎么解释才可以呢?还是不需解释,重新做帐就行呢?因为有人说月度申报错了没有关系。多谢!
比较清楚了,可还有个疑问就是因为之前不知道,海关税单上面就只有我们公司的名字,这样就没有办法给客户了。但是这样我用这个作为收取代理费的凭证,可以吗?就是说以海关税单复印件作为凭证,但上面公司只有我们公司的抬头,可以吗?
付凭证的话,是不是还需要付上我们开具的2000元的代理发票呢?
这样代理进口的帐务处理就很简单了,就是借:银行存款。贷方呢?一笔业务就一笔分录吗?像购汇的那些凭证没有用了吗?
多谢!

多谢先!
关键问题是海关的税单只有我们公司的名字,客户倒是也无所谓,问题是我们如果留着这个税单,是不是就应该做库存,还要给客户开增值税发票了呢?
还是说像你说的那样留着税单也没有关系?做帐只作代理费和代垫税金,交营业税就可以了?

首先,你代理进口的时候在报关时应该提供代理进口协议这样的话,税单上会有你的名字(经营单位)用户的名字(收货单位),你拿税单复印件做你支付税款的代收代夫凭证,用户拿正本税单做成本入库作为进项税,你收2000块开代理发票交营业税,付汇用你的名义付,因为海关进口报关单上有你的名字可以付汇核销,要注意的是,拿到税单尽快给客人免得过期,客人在抵扣时可能会要求提供双方签字的代理进口合同。
你的第四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前面3个问题这样说应该解决你的疑问了吧?
补充:
这个应该有问题,因为税单可以作为进项税的,客人可以拿去做进项,但是你们是小规模应该是不能做抵扣后开增票的吧?那么客人那边能够接受?
关于财务上的出在什么科目我是业务所以不会回答,但是我认为,你购汇的发票的做账和你收客人货款的做账应该对应,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吧?借贷相冲平(不知道对不对哦)

后面的我觉得应该是,税单复印件做他付给你税款你转账出去的凭证,收的人民币和你的购汇向抵充,另外的2000元代理费用代理费发票做凭证,这样说不知道对不对。
但是现在的这笔,海关代征增值税部分可能你没有办法抵扣,如果客人同意的话,你可以在机器开的代理票上(我现在用的这个发票里面有一项税款的)把税款开进去,做为他付给你代付税款的凭证,你入帐也有依据,正本税单你留着做账,给他,他也没有用,下次记得,做代理的时候一定要双台头!!!

补充。
实际上是这样的,你拿到税单做库存然后开增票啊,我不知道小规模可不可以开票啊?

做账上我倒是真的不清楚,所以你还是需要问下专管员,这样比较好,说实话我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过。
另外你们公司不做出口的吗?做出口的进出口公司需要一般纳税人资质的,所以建议你们还是去办一个一般纳税人,分两种,一种是正常的可以开增票的,一种是只做出口的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