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生在房间里的打人事件,没有第三者看见,这种伤害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44:26
这件事发生在我的家中,是拆迁办的两个人。我清楚记得我与我兄弟根本没有向对方先动手,只不过有句话说得有点激动(“你们到底想干啥子嘛”),我弟弟说完这句话后,对方一个人挥拳打向我弟弟,对方打了我弟弟一拳后,我出于爱弟心切,推了那个人一把(可能有挥拳的动作)。后面的情况是,我脸部被打伤,牙龈出血,腰部软组织受伤。我弟弟后脑头部受伤,3*2cm,深及颅骨,出血,局部组织缺如,而对方根本没有受什么伤。我们在医院里花了六千多块钱,出院后去找拆迁办,折迁办那个主任反而说这件事情是我们引起的,是我们先动手打的人(因为没有人看到,就没人证明,我们也没有办法),对于医药费,他最多只能出少部分。
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这个责任该如何划分?

你好:
请问,杀人犯是不是也要有第三人看到才构成杀人罪?
该案对方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前提是你的伤要在轻伤以上,建议你去县级以上医院的鉴定机构去做一份法医鉴定,以备后用。假设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应该立即立案侦查。
赔偿办法公安机关会协调解决,像你们这种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比划分赔偿比例。当然,你对赔偿不满且你愿意的话可先提请行政复议,再不行提起诉讼。
再提一次,无所谓有没人没看到,你不证人吗,且伤在那,法医鉴定就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