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因提前多久向单位告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18:33
我是2006年7月份签的劳动合同,为期两年时间.合同具体是从什么时候生效的我记不太清楚,这个要去哪里咨询呢?如果合同生效时间是2006年8月1号那我今年就到期了,我该几月分向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呢?我之前每个月都有缴纳失业保险,辞职后是否能领到呢?辞职后公司是否会开离职证明呢?谢谢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这种情况下应无须通知。

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请综合自身情况慎重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提前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