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应如何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8:29:50
我是福州的一家公司,想在莆田、泉州、厦门都设立了分公司及办事处。请问大虾,
1、分公司、办事处应分别办理什么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吗?
2、在会计帐务处理上应注意什么?费用都在总部开支可以吗?
3、分公司要自己交税吗?是否可总部一起处理

1、分公司、办事处应分别办理什么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吗?
分公司应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办事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但前提是只负责业务的联络,不收款,不发货,不开票。

2、在会计帐务处理上应注意什么?费用都在总部开支可以吗?

分公司区别于法人资格的公司在于没有实收资本或者注册资本,而是由上级拨付营运资金。
运营资金来源于上级公司的拨款,收到总公司拨入运营资金时,
借记 银行存款
贷记 其他应付款---上级公司。
分公司的开支应在分公司列支,办事处的开支可以列入总部。

3、分公司要自己交税吗?是否可总部一起处理?
分公司要自己交税不能和总部一起处理。销售采购业务,和法人公司一样核算,即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和独立公司的核算一样,但所得税有特殊规定:根据分公司和总公司的资产、收入、从业人数的比例分配计算,而不是根据分公司自身的盈亏缴纳,具体需在分公司税务登记后所得税税种认定时,税务局会确定分公司按比例分配缴纳所得税。

1、异地分支机构,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并且要在办理营业执照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所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都要。在分公司下一级可设办事处,除非不产生经营活动,否则最好也办一个工商登记。带好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2、分公司也是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如非有避税的考虑,不然都可以在分公司核算。如果对总公司有收入,费用,可以在往来里设内部往来分开核算。

3、前面说过独立核算,有自己的税务登记证,就应该自己纳税。同一主管税务局管辖的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可以由总公司一并缴纳。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就分别计算缴纳。 不是同一主管税务局管辖的,应该分别计算缴纳。你在外地设立,应该是不同税务管辖的。

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及附加,没购领发票,就不用纳税。但是有税务登记证,就得申报——“零申报”。

所得税(下面是一国税机关答复):
问:总机构在外省,分支机构在##,##分公司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法人税制,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