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成都二手房买卖纠纷问题,怎么解决,谢谢。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1:23:00
我2004年8月在龙泉买了一套政府补贴房,也就是经济适用房吧。表姐也买了一套,当初政策是说三年后就可以买卖,表姐的在2007年12月卖了,很顺利(有大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子的产权证)。今年我从外地调回成都工作,家里父亲生病。急于把房子卖掉,于是经过中介和买主达成协议,并收了人家1万的订金。买主要办理按揭,于是一起去办理相关事项。
我先去找开发公司拿那个大的土地使用证,我只需要复印件,盖上开发公司的章,再和买主一起去银行就可以办理按揭了。但去拿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开发公司说,在今年初政策就变了,国土局已将土地使用证收回,也就是说现在“3年后即可买卖的说法不存在了”。
于是,买主办不了按揭,就以此为要求,要和我打官司。我就说,我也是非常诚心想卖给他的哦,谁都不愿这样子,我和他协商,就说如果他还是要买,我可以再便宜一点卖,但既然办不了按揭,就只有给现款了。因为家里急用钱嘛,但他又不愿意这样,执意要和我法庭上见。就说他损失了看其他房子的机遇,还有什么办不了按揭之类的....
天呐,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本来是真心想卖房的,哪知道搞成现在这样,但也怪自己没有及时去关注这个政策变动。可是现在我也急啊,不知道怎么办。。。

我就想知道,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或者说,真的打起官司来,会是什么结果。

找中介.....没你的事的.
法庭见,不用怕他的,协议上房东方应该没承诺说能办理按揭吧?如果是这样,买方告上法庭,要嘛一次性把钱付清给你,不要房子,所支付的1万定金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