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财产的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04:53
我10岁时父亲娶了继母。她有一个儿子判给了她的前夫。现在我父亲单位分房,他们要买房子。钱是由我的祖父母全部资助。房子是我爸的名字。请问我继母的儿子对此房子有继承权么?我继母对我很糟糕,如果我父亲去世之后她可以用遗赠的方式将此房子赠给她的亲生儿子么?
二楼的讲的很好。但是因为这所房子是我祖父出资买的,他们只有我一个孙女,当然希望最后能由我继承。请问有什么方法能够保证我继母对此房屋没有分割的权利?

你继母的儿子对此房子没有继承权,因为与你父亲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如果你父亲去世,没有留遗嘱,那么你和你继母,你祖父母依法享有继承权。你继母只能对自己继承所得的遗产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比如赠给她的亲生儿子,但不得处分该由你,你祖父母继承的财产,该房产是你继母,你,你祖父母共同所有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按份共有。

补充:该房子虽是你祖父出资,但房产证是你父亲名字,应理解为是你父亲的遗产。你继母是你父亲的合法妻子享有继承权。唯一的办法是你父亲生前留下遗嘱,明确该房屋由你一个人继承。在法律上,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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