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提前退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3:26:41
我是铁路职工,因工伤于八六年办理了退休当时25岁,一直到现在工资太低,每次长工资都是最低的达不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现在新的规定是不能退休的应该是拿津贴而不是养老保险,想问一下现在能不能申请重新办理退岗再拿津贴?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深深地同情,那么年轻就受了这么重的伤, 但是也请你相信生活还是会越来越好的,我们面对压力都要鼓起生活的勇气, 因为上天关闭一扇门的时候也会为我们开启另外一扇门,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
  从你说的来看,你受伤的时间应该在八六年或者再稍早一点, 那个时候按照国家的规定,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办理工伤退休. 你就是属于这样的情况,单位没有给你办错, 国家这样的规定也是出于对受伤职工的保护. 你所说的新规定是指200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它规定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出工作岗位,拿伤残津贴,直到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转入养老保险。 因为你受伤时间在该《条例》实施之前,而你实际上已经办理了工伤退休,所以再申请重新办理退休是不可能的。
  你所说的问题实际上是待遇过低的问题, 这个问题对于工伤职工来说普遍存在,不论是象你一样工伤退休的,还是按“新规定”领工伤津贴的(他们虽然领取津贴,但标准也只是工资的75%-90%,且养老保险是否继续缴条例也没有明确,等到他们60岁进入养老保险的时候才会发现养老待遇也是低得惊人), 这是我们的保障制度与现实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
  简单说来,我要说的意思就是,你希望通过重新办理退休的方式改变待遇过低的现状,恐怕很难。 只能等待国家或地方上关于这一问题有新的规定。
  我知道这个回答是不能让你满意的,但我还是祝愿你身体健康、天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