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共同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26:01
分封制于宗法制的共同特点是强调什么?答案给的是血缘关系,为什么不是臣属关系呢?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共同点是突出强调血缘关系 。
  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分封制与宗法制的联系:
(1)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它维系了分封制,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它们体现了西周政治制度等级森严、政治与血缘结合的鲜明特点。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公元前11世纪中期,周朝建立后,为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周王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作诸侯,建立诸侯国,并规定了诸侯享有的权力和对周王应尽的义务。分封制以血缘为纽带,官职为世袭。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是宗法制,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其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它是一种权力继承制度。其将权力继承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解决贵族间的矛盾,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权力继承问题而发生内乱。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因此二者共同强调的当然是血缘关系了,没有血缘关系也就不会对其分封,不分封又哪来的臣属关系呢

当然是一种臣属关系了,但臣属关系各朝各代都有啊。而在周时,政治和血缘相结合,这是古代社会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