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条款是霸王条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1:34:31
我和朋友一起租了个房子
租金1000元1个月
租期1年

住了2个月,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个房子存在不少问题,今天洗衣机坏了
明天空调坏了,有时候线路坏了
然后决定退房,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
房东在合同下面用手写了一条
如未租满1年,房租按1200元/月算
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没有涉及到房子的质量保证问题,这份合同只阐述了我们租房的人要尽的义务
比如什么时候交房租,要交什么什么费用,房间所有东西损坏了要赔偿 等等 `

转租不出去喔 .因为租金比较高,而且房子比较大很难短期内找到合适的租户

想问大家就是现在退房我必须要给房东一个月1200的租金吗?

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的.一旦签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上这样注明.那就只有得按合同办事.

签合同时有没有签房子的质量保障问题呢?如果有,可以以此为据索赔啊。

转租出去不就行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