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4万,可不可以一次摊,不用5年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46:16

一、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开始经营当月: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二、开办费税务上规定是分5年摊销,会计上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管理费用。因此在以后的五年中都需要作纳税调整(第一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四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开办费4万,不可以一次摊.

不可以。

你好,回复如下供参考

你说的5年是税法要求,按照5年摊销

会计制度要求在生产经营开始的月份一次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因此我们做账的话是要一次摊销的,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作为调整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还是按税法走,五年摊销,年终汇算清缴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