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赔偿问题,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32:55
4月18号,我岳母(农村人,65岁)骑自行车回家,行至路口,该路口有明显的交通警示牌,上面挂有:十字路口、人行道、事故易发三个牌子,她行至该路口后,下车,推车横过马路,被一轿车撞起,致脑部受伤,交警出具事故鉴定为:汽车负主要责任。
现在她稍能自己行动,想出院在家慢慢的养,和车主协调,他们只说有保险,给报销,而交警列出的赔偿只有医药费和陪护费,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获得那些赔偿?
还请问一下:农村人65岁是否还有误工费?交警说没有了。
她以前能下地干活,现在不能了,在家休养期间,还得需要人照顾,是还有生活费和护理费?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根据《民法通则》、《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主张以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如果构成残疾的情况下,还可主张:

8、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三、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赔偿额度,关键是要看证据,所以,取得充分有效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请依据上述的赔偿项目及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取得证据。

四、本案中汽车方负主要责任,所以对方应承担赔偿全部的损失的70%至80%,你方承担余下部分。

五、你方若认这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法院诉讼时提出,对方应负全部责任的理由。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此种事故,交警的职责是做事故认定,至于赔偿,交警只有调解的权利,不能强迫你们接受,如果调解不成,可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交警只是协调 你们可不必接受,你可要求更多的赔偿 !

我作粗略的提醒一下:你要保留好伤者的第一次去看医生时的病历卡、所用的医疗费用发票、治疗时拍的片子、出院时的出院小结等,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发生较大数额赔偿不要在交警部门处理,你还是请个律师起诉至法院去解决。具体的还是早点儿向律师咨询一下,好作下一步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