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奖惩问题,,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03:25
1.本人在公司做人力资源工作,由于新入职员工未在当天给老板签字确认,老板因为这个要扣我工资(公司以前一直是员工安全考试合格,并且由2位管理人员面试合格,就可以进车间工作,然后观察数天再上报老板的。据我所知道,以前这方面老板从未提过明确的上报时间)。
由于近期公司招收新人教多,所以老板要求没有签字的新人的工资由我出,共计6000+人民币。(妈呀,要我白做近4个多月)
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本人工资每月在2000出头,其中每月工资的10%被扣押在公司,说是年底发放。这样做允许吗?

2.还有就是公司一员工工伤,老板一下子扣了4个管理人员每人1000元,说是管理没到位。有一员工操作有安全隐患被老板发现,我和另外一个同事被扣500元(理由是我负责考核员工,考试都考过,也交代和教育过不下5次,要怎么注意了,还是发现有员工危险作业)

3.另外,我在公司工作快半年了,老板也没给我转正(我签了一年合同),说是等工资制度完善了再决定我转正的事。

请问有懂法律的知道这样做合理吗?(我主要是需要法律依据)
谁能告诉下,感激不尽,请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要回复,谢谢,有加分。

参照公司规章制度、你的岗位说明书或岗位有否说明。不过无论怎样老板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因为按《工资支付条例》扣费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考虑得长远点,用法律肯定会跟老板闹僵得,法律可以帮你一时,可老板可以随时随地再玩你,跟老板相处到这种地步,悲哀啊!(这老板太扣了,是我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