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的房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3:52:38
有一处楼房,已经被一个开发公司收购了(原房主和这个开发公司有收购协议,原房主将大票给了开发公司)注:这个开发公司并不是这个楼房的开发公司,(但开发公司说这个协议和大票已经丢失了)现在这个开发公司要将这个楼房出售,据开发公司的人说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不是居住权),如果买卖成交的话,这个开发公司只能出据盖有开发公司公章的收据,和买卖双方签定一份协议。并无其它书面的手续,更别谈产权证之类的,,,在此请教高手,这种情况下我购买此房,能取得产权证吗???还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能取得产权证。。。

没有产权的房子无法转几手.都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

这样的情况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这本来就是使用权房,无论转手几次,始终是使用权房,无法办理房产证。

肯定不能取得产权证。建议你先到房管部门查一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情况。但不管怎样,开发公司已说明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实际上是承租权,你是无法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的。房管局的登记上显示如果该开发公司不是产权人,那么该公司对该楼也不拥有产权。 这样的房子最好别买,以后麻烦很多,不要贪图价格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