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3 03:51:59
我想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法律条文,希望那位大哥能快点告诉我,在线等待!!!!!
起诉书上说我弟犯了寻衅滋事罪,而且把人打成轻伤,要依照第十七条第三款判刑,大概会判多久啊。他没满十八周岁。请说详细些。谢谢!!!

没见过像你这样懒的人,搜一下不就行了。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你弟犯了寻衅滋事罪,而且把人打成轻伤,因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估计会判一到三年。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
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
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
混乱的。

我们的回答者很有道德。
抱怨也抱怨了
还是帮您解答了
感谢他们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第三款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不满十八岁?满14周岁没有?只要满14周岁就要负刑事责任,你弟弟如果寻衅滋事,而且把人打成重伤至少判拘役1年半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