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费用的给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6:29:48
我和母亲住在一起,我收入是2000元,并对目前居住的房子承担着还贷责任,并且水电气的费用都由我来给付,但由于要结婚,我不再给母亲生活费用(目前她有养老的退休金,并非无收入人),她要求我继续给付生活费,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我目前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无法给付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借钱我是借不到了...该如何?何况,我并非不赡养!只是目前无法把经济分开处理.

你觉得不赡养母亲合理吗?你妈养你再苦再难的时候有没有问别人合理不合理?你有实际困难多跟母亲交流,让她了解,天下没有不痛子女的父母

赡养是义务,你要给你妈多沟通哈,赡养不是代表着给钱,给生活费,赡养有很多其他的表现。
如果非要把生活费作为赡养义务,那么他把你养大,尽的抚养义务是不是就是拿钱给你,你就自己长大了?
所以说赡养义务的行为是多方面的,不只是说钱。
老人一般比较顽固,你要给他多比喻,如果把她换成是你,喊她来说她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