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法理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7:54:25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为什么要满十八个月才公布呢?像商标不就是申请初步审查合格就公布吗?为什么专利要这样啊?

这一审查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公开发明技术,促进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有的申请人因各种原因(如在申请后认为其发明还不成熟,或认为发明已丧失新颖性,或认为发明缺乏经济价值)而不再请求实质性审查,从而减轻专利部门的工作负担,避免申请案的积压。

也有起到公平公正的作用,因为要有足够多的时间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