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专项编制怎么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40:42
1是不是公安专项编制只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属于公安专项编制吗?
2如果象山西省招考的暂住人口管理员(人民警察)属不属于公安专项编制?

公安专项编制也叫戴帽编制,是地方政府报公安部审核 中央编委批准后下达到各地的专用编制,不允许安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占用。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对此有规定,明确了公安专项编制管理。一是明确公安专项编制管理的基本要求,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的国家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二是强化公安部的编制管理职能,即“公安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公安机关编制的规划和调整编制的意见,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三是规定公安专项编制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调整公安机关编制的申请。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调整公安机关编制的申请,征求公安部意见后进行审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公安专项编制也叫戴帽编制,是地方政府报公安部审核 中央编委批准后下达到各地的专用编制,不允许安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占用。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对此有规定,明确了公安专项编制管理。一是明确公安专项编制管理的基本要求,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的国家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二是强化公安部的编制管理职能,即“公安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公安机关编制的规划和调整编制的意见,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三是规定公安专项编制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调整公安机关编制的申请。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调整公安机关编制的申请,征求公安部意见后进行审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补充:
1、公安专项编制指的是行政编制,即纳入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不属于公安专项编制,有地编警察性质。
2、招考的暂住人口管理员应该不属于公安专项编制,如果是的话,招录应该明确。

原来是政法专项编制,即使是工人也应该默认是政法专项编制,但实际不是

要求各地应严格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做到专编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