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文化公司不出版,作者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07:04
我住在吉林。四个月前,我把一部书稿发给一家北京的文化公司,该公司看了非常满意,于是我们双方当即签订了《图书出版代理合同》。合同是标准的,版税为7%。合同规定:在今年5月31日前出版;书号从正规的出版社那里获得。
但四个月过去,5月31日就要到了,而这家公司还没有出版。可以说,违约是一定的了。而这家公司现在不想再进行下去了,于是他们决定撤消合同。面对这种情况,我不知该怎么办,很无助现在。同时,签合同以来,浪费了我四个月的时间没有去找其他出版社。
各位大侠帮帮小弟。请问:
1.该公司可以单方面宣布撤消合同吗?这种宣布有法律效力吗?
2.他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承担,那是怎样的?
3.我该怎么办?能怎么办?

1.当然不可以单方面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如下情况::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2.需要承担 出版者与作签订合同后,当出版者不按约定时间出版作品时,作者所著之书如果按预期出版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此而受到损失,也可以要求出版者予友赔偿。

3。尽快搜集证据起诉书办社,把当时的合同准备好,要正本 请律师代理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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