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的纠纷,懂法律的朋友给个解!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22:03
我们小区是集资建房,购房时与单位选定的A物管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协议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期限是从购房起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进行了物管公司的选举,当时单位选定的A公司和另外的一家B公司竞争,B公司得票远超A公司,但由于B公司得票差一点未达到所有业主的2/3,所以选举无效,A公司继续为小区服务(法律的严重问题!!!当时有些业主没有入住或者在国外,如何能达到2/3?)。直到现在,A公司已经服务4年,我也一直正常缴纳物管费等,目前我不了解业主委员会是否与A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但经我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的了解,未签订的话则《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继续有效,签订的话《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被套着的。
我的问题是,目前我与物管有纠纷,原因是小区有住户在我家窗外搭建灵堂打通宵的麻将,好几天严重影响我和家人的休息(我家住1楼),由于民政部有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搭建灵堂,因此我要求物管公示民政部的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并承诺以后制止小区再出这样的情况,在公示前我暂时拒绝缴纳物管费。然而与物管交涉5个月后依然没有公示和答复(期间物管多次拖延和欺骗我,同时又在我家门上贴催缴费用单),今天我家窗外另外一个住户又搭了灵堂!!而且现在临晨4点,外面依然在打麻将!因此我认为物管公司没有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提供物管服务,并且违反了国家和协议的部分规定,因此我在公司拒不给答复的前提下决定拒绝缴纳物管费用,但如果物管公司起诉我的话,我有胜算么?
谢谢您的回复,我想问您具体一点。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中有这样的规定:
甲方(物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4条:制止违反法规或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我很奇怪这里竟然是《业主手册》而不是《业主公约》,《业主手册》是一个物业公司的宣传手册,而《业主公约》才是我们都签了字的而且里面明确规定禁止搭建灵堂,具备约束力的吧,霸王条例。)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4条第1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4条第2款:制止本物业公共区域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有以上3条内容

首先看你的物业委托合同上是不是有物业公司必须要禁止此类事的发生,如果没有且物业公司曾经试图阻止过此类事的发生那么此公司就进到了服务的义务。因为物业条理上规定物业企业是只有告之权没有执行权,所以说只要此公司进到了告之的义务那么就视同他履行物业合同。2.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上规定的若干服务项目只要物业公司做到了那么住户必须按时交纳物业费,如果不交就是违约,如果物业公司起诉是有可能败诉的。

物业管理是物业公司对其住户的一种服务性合同 具有合同的性质却又有这其相对的特殊性质 以现在的情况你不缴纳物业管理的费用是基于物业管理公司未能给你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处于物业管理公司先期违约造成你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但是在你们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上是否有着物业公司应该对这样的事情的规定,要是没有的话那那么就是你违约,物业公司起诉的话是会胜利的,你就应该通过别的渠道去解决这个事情,要是合同有着这样的规定那么就是他们违约,起诉的话他们就会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