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案件中对方的父亲实施暴力算不算家庭暴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0:11:21
其父对我进行殴打,有伤有照片为证,这种情况下他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涉不涉及反诉?如果涉及,具体流程是什么?
那我可不可以提出赔偿呢

这不是家庭暴力,而是一般的人身伤害。

不涉及反诉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其父的行为不是家庭内的行为,故不属于家庭暴力。离婚的条件只有一个,感情确已破裂。

你不能提起反诉,原因如下:
反诉的条件是: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合议庭评议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连。
本案中原告是你的配偶,而不是其父亲。如果你要求赔偿,你得另外起诉。

我持不同的看法,如果你们生活在一起的话,那么他家人对你的殴打他也是有责任的,可以说是家暴。如果不在一起生活的话,就是人身伤害。
但是提出赔偿一般只能针对实施暴力的人,一般住在一起的话,暴力行为又是他们父子同时实施的话,可以向你丈夫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

就是你公公打你了呗?
这不叫家庭暴力。所谓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也就是你丈夫的行为,如果严重构成家庭暴力,但我国构成家庭暴力的案件实在是不多,一般后果得严重,还需要持续性、经常性。
这只构成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你可以另行起诉你公公。
离婚案件中没有反诉。

题外话:

关于离婚的问题,我想你提出离婚,是想让你公公对自己所作出的行为感到后悔,内疚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离婚这件事,不光你丈夫和你公公是受害者,你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与其这样,不如大家坐在一起,把事情放在桌面上,大家先不要挑对方毛病,先找自己的毛病,然后理智的看问题,如果没有什么原则性问题,大家可以都给对方一次机会,让时间冲淡这一切。有的人就这样,因为点小事就离婚,离婚后,看对方表现比以前好了,再复婚。这样有意思吗?
婚姻就像一个碗,有点磕碰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将其摔坏了,就算把碎片重新粘好,也是有裂痕的。

这些回答估计不是你想要的,我从法律上给你简洁有效的